一、录播室、演播室由信息技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管理、记录设备使用情况,未经许可,他人不得使用录播教室及设备;
二、现有的编辑设备主要用于教学科研,同时配合学校做好校内外新闻和大中型活动的直播、摄像、剪辑工作;
三、管理员应做好校内外录像资料的整理工作,并做好录像档案资料的维护工作;
四、使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,注意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盗工作;
五、编辑设备属于贵重设备,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得外借。